(2023)浙0108民初1869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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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案号【(2023)浙0108民初1869号】指向的是中国首例“AI生成图片著作权侵权案”,由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。它直接回答了AI生成内容(AIGC)能否被认定为“作品”、创作者是否享有著作权这一核心问题。**结论很明确:法院首次认定,AI生成图片若体现了人的“智力投入”,可以被认定为“美术作品”并受著作权法保护。** 这个判决为AI创作者和平台划出了一条关键的法律红线——工具无罪,关键在于“人”的创造性贡献有多少。
案件核心:一张AI图片引发的“抄袭”与“独创性”之争
这个案子简单说就是:原告李某使用AI绘图软件(具体是Stable Diffusion,一个开源的AI图像生成模型)输入了一系列提示词、调整了参数,生成了一张女性肖像图并发布在小红书上。随后,被告刘某在其百家号文章里直接使用了这张图,还去掉了原告的水印。李某以“侵害作品署名权、信息网络传播权”为由起诉。
被告的核心抗辩理由很常见:“AI生成的图,法律没有规定有著作权,谁都能用。” 这恰恰是当时整个AIGC行业最焦虑的问题。法院的判决给出了三个关键判断:
- AI是工具,不是作者。 著作权法保护的是“人”的智力成果,AI本身不能成为作者。
- “智力投入”是判断独创性的核心。 李某为了生成这张图,反复修改了提示词(如“东方女性”、“特写”、“胶片感”),设置了采样步数、CFG Scale等参数,并进行了多轮筛选。法院认为,这种“选择和安排”体现了作者的个性化表达,构成了智力投入。
- 生成结果具有“可版权性”。 只要人的智力投入足以让生成物达到“独创性”的最低标准,就可以作为“美术作品”受保护。
对AI创作者和平台的实操影响:这几点必须注意
这个判决不是给所有AI图片都发了“版权证书”,它更像是一道分水岭,把AI创作分成了“受保护”和“不受保护”两类。我结合判决逻辑和后续行业实践,把关键点拆解成一张表:
| 创作行为 | 法院/行业认定逻辑 | 实际保护力度 |
|---|---|---|
| 像本案一样:反复修改提示词、调整参数、多轮筛选(类似“摄影”中的构图、后期) | 体现了“智力投入”和“个性化表达” | 高:可被认定为“美术作品”,享有署名权、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|
| 直接输入一句“画一只猫”,无任何参数调整 | 缺乏足够的智力投入,结果高度随机 | 低:可能不被认定为作品,难以主张著作权 |
| 用AI生成后,进行大量人工修改(如PS、重绘、拼贴) | 人工修改部分构成新的独创性表达 | 高:修改部分可受保护,但需保留创作过程证据 |
| 商业公司用AI生成海报、Logo | 需明确约定权利归属,否则可能被认定为“法人作品”或“委托作品” | 中等:建议在用户协议中明确版权归属,并保留完整创作日志 |
关键实操建议:
- 保留“创作日志”:像程序员保留代码版本一样,保留你修改提示词、调整参数、筛选过程的所有记录。截图、录屏、甚至用文本记录每一步操作。这是证明“智力投入”最直接的证据。
- 不要随手删掉AI平台的生成记录:像Midjourney、Stable Diffusion WebUI等工具都会保留历史记录,这些记录在维权时就是“铁证”。
- 水印和声明很重要:虽然本案中原告只赢了署名权,但法院明确表示“未经许可使用+去水印”是侵权行为。给AI作品打上水印,并注明“AI生成,本人创作”,能有效吓退普通盗用者。
- 警惕“一键生成”的陷阱:如果你只是用某个App的“一键生成”功能,没有任何参数调整,这类作品被侵权的风险极高,因为对方可以反咬一口说“这是AI随机生成的,谁都可以用”。
这个判决与AI产品生态的联动:哪些工具最受影响?
这个判决直接利好那些强调“可控性”和“创作过程”的AI工具。我梳理了目前主流的几类AI图像生成产品,看看它们如何应对:
1. 开源类:Stable Diffusion(SD)
本案原告使用的就是SD。SD最大的特点是完全本地化、开源、可控制。用户可以调整几乎所有的参数(采样器、CFG Scale、种子值等),还能通过ControlNet等插件精确控制构图、姿势、深度。这种“高度参与”的创作过程,恰恰是法院认定“智力投入”的绝佳场景。如果你追求法律上的确定性,SD是目前最安全的工具之一。
2. 闭源商业类:Midjourney
Midjourney的创作过程相对“黑箱”,用户主要通过提示词和少量的参数(如宽高比、风格化程度)来控制。虽然它生成的图片艺术性极高,但法院在认定“智力投入”时,可能会认为用户的控制程度不如SD那么精细。不过,Midjourney最近推出了“Vary (Region)”等局部重绘功能,增强了用户的干预能力。目前收费:基础版10美元/月,无免费试用,但偶尔有免费活动。
3. 国产集成类:文心一格、通义万相
官网:https://yige.baidu.com(文心一格)
这些国产工具更注重“易用性”和“合规性”。它们通常内置了风格模板,用户只需选择“国风”、“赛博朋克”等风格,再输入一句话即可。这类工具的创作过程更接近“委托创作”,用户的智力投入相对较低。但好消息是,这些平台通常会在用户协议中明确“生成内容的版权归用户所有”(比如文心一格),这为商业使用提供了合同层面的保障。
4. 专业设计类:Adobe Firefly
官网:https://www.adobe.com/products/firefly.html
Adobe的策略是“商用安全”。Firefly生成的内容基于Adobe Stock等授权数据训练,理论上不会有版权纠纷。而且它深度集成在Photoshop中,用户可以像使用传统工具一样进行精细修改。这种“AI+人工”的模式,恰好符合法院对“智力投入”的期待。目前收费:包含在Creative Cloud订阅中,或单独购买生成点数。
争议与未来:这个判决能管多久?
虽然这个判决意义重大,但它只是一审判决,且仅对杭州互联网法院辖区有直接约束力。我观察到几个正在发酵的争议点:
- “智力投入”的量化难题:写100个提示词算投入,写1个提示词加10次修改算投入吗?法院没有给出明确标准。未来可能会有更细化的司法解释,比如要求“生成结果与输入之间存在可识别的对应关系”。
- 训练数据的版权问题:这个案子只解决了“生成物”的著作权,但没解决“训练数据”的侵权问题。如果原告的AI模型用了未经授权的图片训练,被告完全可以反诉原告“使用侵权工具生成的作品”。目前美国已有类似诉讼(如Getty Images诉Stability AI)。
- “AI生成”的标识义务:中国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要求AI生成内容进行标识。如果原告的图片没有标识“AI生成”,法院是否会因此部分否定其权利?本案中原告虽然标注了“AI生成”,但法院并未重点讨论这一点。
相关问题
- AI生成的文字(如小说、文案)是否也受著作权保护? 逻辑类似,但文字创作中“智力投入”的认定会更复杂。目前法院更倾向于保护那些有明确构思、反复修改、体现作者独特风格的AI文本。
- 使用AI生成的图片做商业海报,我需要注意什么? 第一,确保你的创作过程有“智力投入”记录;第二,查看AI平台用户协议,确认版权归属;第三,对生成图片进行二次修改,增加独创性;第四,保留所有生成记录以备维权。
- 如果我用AI生成了一张图,被别人拿去注册商标,我能告他吗? 可以,但难度较大。你需要证明你对该图片享有著作权,且对方注册的商标与你的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。建议在创作完成后立即进行版权登记(虽然不强制,但能极大降低举证难度)。
- 这个判决对Midjourney这类“黑箱”工具是利空吗? 短期看是中性偏利好,因为它明确了“人”的贡献可以被认可。但长期看,如果Midjourney不提供更精细的控制参数(比如种子值、CFG Scale),用户在维权时可能会处于劣势。
- 未来AI作品的版权会像摄影作品一样被普遍承认吗? 很有可能。摄影刚出现时也被质疑“只是按快门”,后来法院承认了构图、光线、瞬间抓拍中的智力投入。AI创作正在经历类似的过程,但前提是创作者必须“主动”参与创作过程,而不是完全交给AI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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